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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9-12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专项”),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905/5566.html)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919日8:00至1024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41018日18:00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重点专项受理处室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由科技厅产业科技促进处受理。

  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游晓峰

  电  话:028-86710230

  邮  箱:scskjtcyc@163.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预申报书简表.docx
原文链接:http://kjt.sc.gov.cn/kjt/gstz/2024/9/11/1d25b63fd9234085a2dce00ff45168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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