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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的通知

时间:2024-11-05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省临床研究质量,提升医疗机构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疾病水平,根据《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党〔2023〕3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医疗机构,启动2024年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以下简称“临床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报项目及课题指南见附件。

  二、项目设置

  此次临床专项共设置21个研究方向,每个方向设立若干课题,实行首席专家牵头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现面向全省医疗机构公开申报临床专项研究课题(每个课题独立申报并立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甲医院(含三级专科医院),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课题由多个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课题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3.课题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医务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课题研究的人员。

  4.课题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课题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课题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5.课题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6.申报课题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伦理规范和伦理审查标准。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7.在课题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如发现课题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四、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课题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省财政经费原则上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档予以支持。

  五、申报程序

  1.系统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登录系统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办事大厅”,选择“省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点击“业务办理”。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单位进入系统审核。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关闭时间:2024年11月5日23:59,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推荐。各归口管理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课题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各归口管理单位于2024年11月6日23:59前完成审核推荐,11月7日前将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nszxsf@163.com。

  3.材料报送。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待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未公示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生命科学技术处:0551-62636650;

  省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中心:0551-62652739;

  技术支持:0551-66161997。

  附件:2024年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申报指南.doc

  2024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2550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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