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时间:2024-12-2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按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自治区工信厅于12月12日印发《关于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内工信中小字〔2024〕654号),自2025年起,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由自治区工信厅认定调整为申报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自治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原文链接:http://gxt.nmg.gov.cn/gxdt_new/zzq/202412/t20241219_26406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自治区取消食盐市场本级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最新信息
- 2025-09-04李强会见马来西亚总理安瓦...
- 2025-08-27赵乐际同瑞士联邦议会联邦...
- 2025-08-25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宣...
- 2025-08-21赵乐际会见越南国会副主席...
- 2025-08-20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部署20...
- 2025-08-19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九次...
- 2025-08-18李强出席2025年全国生...
- 2025-08-15浙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