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测站完成西安、汉中重点排污单位 自行监测抽查及执法抽测工作
时间:2021-04-09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请对相关企业环境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函》(环办监测函[2021]第58号)及省厅领导批示要求,3月23日-4月2日,省监测站对文件中涉及西安市部分自行监测不规范、自动监测设备比对不合格企业进行检查和在线比对,同时对汉中市3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执法抽测。
此次抽测检查了4家涉水企业,2家废气企业。省监测站技术人员现场仔细查阅自行监测相关方案、报告、自动在线设备运维记录等,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等要求对西安2家涉水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开展比对监测,同时采用质控样品进行考核。
通过此次抽测与检查,不仅规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同时督促了问题企业进一步做好整改,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dynamic/office/2021-04-02/68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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