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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安委办举办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大讲堂” ——《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讲座

时间:2021-04-09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3月26日,省政府安委办、省应急厅启动2021年“安全和应急管理大讲堂”业务联训工作,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讲座,特别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刑法修正案》起草工作的张义健同志,对有关安全生产犯罪规定进行解读。讲座以视频形式组织,省应急厅政治部主任崔玉民主持。省、市、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5500人参加培训。

  《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危生产作业活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突出问题作出了规定、修改和完善。特别是首次将“危险作业罪”入刑,是我国刑事立法的重大突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追求和打击安全生产事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决心信心。

  张义健同志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研究起草过程、立法背景及总体原则、犯罪罪名、构成要件、适用情形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讲授内容丰富、条理清晰,理论阐述深入浅出,以案说法鲜明深刻,系统阐述了把握安全生产犯罪的总体原则,具体分析了实践中如何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指导性。

  省政府安委办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学”好法,使依法治安理念根植于心。要通过宣传教育、办班培训等方式,抓好各级领导干部集中培训、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分级轮训、安全和应急管理业务联训、应急管理人员比武实训,掀起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等热潮,做到人人学法、知法、懂法;要“守”好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压紧压实。通过推动“三项岗位人员”严查严考、推行“逢查必考”常态化监管、推进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等做法,推动各级各类企业有法必依、守法必诚,促进从业人员学法、尊法、守法,减少“三违”行为,推进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要“用”好法,使法律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增强依法治安意识,坚决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捍卫法律威严、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依法严惩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行刑衔接力度,以“四铁”的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当好人民卫士,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为庆祝建党100周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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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yjt.shanxi.gov.cn/web/ywdt/gzdt/content/f15013a8-c966-4bdc-abad-3d0402522e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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