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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安排2021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时间:2021-04-09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今年全国(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申报全国(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必须具备组织管理、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建设、预案编制与演练、宣传教育和创建特色9项基本要素,且评分达到80分以上,对其他社区有示范作用,同时推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单位,必须是已获得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或全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小区)称号的。各地在申报和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过程中,要向农村社区倾斜,加大对山区、库区和易遭山洪、泥石流、洪涝灾害等多灾易灾地区的创建比例。

  通知强调,要严格遵循“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动态管理、激励支持”的原则,按照社区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和推荐上报等程序,认真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上报工作;我省将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各地自查、互查的基础上,将采取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今年申报的社区进行评估,对符合全国(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进行推荐和命名。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创建工作与今年开展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机结合;应急、气象、地震、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实现防灾减灾资源共享;要加强与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会商通报等各项制度;继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形成强大合力,扎实推进我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原文链接:http://yjt.ah.gov.cn/xwdt/gzdt/145676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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