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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主题宣讲活动启动

时间:2021-04-09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我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近日,厅政策法规处、省宣教中心铸安志愿服务队组成主题宣讲队,首批赴滁州市、宿州市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并组织省主流媒体开展采访报道。

  宣讲人员运用大量事例和案例,从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罪名、安全生产刑事犯罪主体、新增和修订条款的法律解读、各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方面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就法律修改后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带来的变化做了详细的讲解。会后,省、市媒体对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市县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进行了采访。

  滁州、宿州两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共500余人参加培训。参会企业负责人普遍反映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深受教育和启发,对安全生产刑事法律风险有了全新的认知,拧紧了安全生产思想“阀门”,纷纷表示回去后立即将此次授课内容在企业内部组织全员学习,把学到的法律法规运用到日常安全管理上,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下一步,宣讲队还将赴合肥、阜阳、安庆等地开展宣讲,推动各市组织地方主题宣讲等其他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原文链接:http://yjt.ah.gov.cn/xwdt/gzdt/145675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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