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 : 强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
时间:2021-04-09 来源:山东省应急厅 作者:佚名
随着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综合减灾业务成为应急管理部门的新任务。应急避难场所作为综合减灾工作的重要一环,承担着灾时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2020年伊始,滨州市应急管理局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将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12月15日,《滨州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年)》由市政府正式批复实施。这是滨州市首部集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意义重大。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2020年4月初,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编制《规划》工作,成立由党委委员、副局长高景生任组长,综合减灾科等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和规划起草组,牵头安排《规划》编制有关事宜,并按照有关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规划》。经过多次调研、座谈、讨论、修改、论证,于9月份通过了专家论证;10月份完成征求意见;11月份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12月15日,该《规划》通过市政府批复并实施。
科学规划,注重调研融合。《规划》编制起草组对26个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进行问卷调研,收集各类资料达3900多份;实地勘察了全市83处避难场所;认真分析了全市2570个小区和626处公园、绿地、广场、学校、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的现状情况,吸收了国内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先进经验,设计了4类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布局和13项应急设施建设指引形成初稿。坚持顶层设计与开门问策相结合,对凡是能吸收的意见建议全部进行吸纳,共吸收国家、省、市多领域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330条,7个县(市、区)和19个市直部门意见建议70多条,作出修改50余次,确保《规划》的科学性。
多规融合,适应“大应急”工作需要。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部门承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多种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特别是针对我市化工企业数量多,安全监管压力大的情况,《滨州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年)》突破原有应急避难场所只应对自然灾害的单一功能设计,多规融合,打造满足多种应急避险需求、适应“大应急”工作要求的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
远近结合,突出规划可落地性。《规划》共有五章和附件及图册构成,设计图表达33张,立体、直观的对全市绿地、公园、操场及各种配套设施进行了充分的表达。通过对市级及各县区存量资源进行分门别类的梳理,对标对表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对“十四五”期间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应该实现的目标和主要措施进行总体设计,并提出2026至2035年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远景目标,确保《规划》的连续性,使《规划》发挥持久效能。
强化措施,确保规划落地。2月份,滨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列入2021年民生实事,3月份市减灾委办公室印发《2021年度滨州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原文链接:http://yjt.shandong.gov.cn/xwzx/dtzx/202103/t20210331_3564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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