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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行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现场风险管控答辩

时间:2021-04-2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作者:佚名

  

  “试生产(使用)前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车间)负责人等6类人员进行现场风险管控答辩,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进行试生产(使用)。”近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视频会议,对全国危化品监管系统现场交流会议精神暨重要文件进行解读,并宣布上述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适应新形势下快速发展的化工和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需要,该省出台《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严把项目准入关口,确保项目符合规范、安全可控,助力湖北高质量安全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细则》着眼2035年,主要从保证建设项目“健康出生”角度,明确建设项目从设计到建成使用全生命周期中各相关方职责,划定责任边界,确保项目健康、安全建成,解决“怎么建设”问题;重点规定建设项目报审、试生产(使用)管理和竣工验收流程,规范“建管流程”;进一步严格项目准入和安全审查,施行“禁限控”清单管理,细化审查要点,回答“建什么”的问题。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大《细则》宣贯力度,坚持依法依规,强化事前事中监管服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严把准入关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危化品系统性安全风险。


原文链接:http://www.mem.gov.cn/xw/gdyj/202104/t20210415_3832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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