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办印发2021年危化品安全评估工作方案
时间:2021-04-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之年。近日,自治区安委办印发方案,统筹推进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估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区配套实施方案,扎实推动三年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全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全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试生产阶段的生产建设项目和自治区工信厅公示拟认定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进行分级评估。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选取4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5家化工园区进行评估,盟市、旗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估其他企业,盟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估其他化工园区。
通知要求,各地要迅速制定评估方案,落实评估经费,尽快启动评估工作,对标对表逐项进行检查确认,坚决保证评估工作质量。要强化评估结果运用,严格落实“评估+执法”,依法依规采取罚款、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关闭等行政处罚措施,督促企业扎实抓好整改提升,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原文链接:http://yjglt.nmg.gov.cn/yjt_index/yjt_ywdt/yjxw/202104/t20210417_1396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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