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 : 治“已病”,更要“治未病” 持续开展应急管理审批县区级委托事项档案巡查活动
时间:2021-04-20 来源:山东省应急厅 作者:佚名
为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职能改革成果,落实好聊城市应急管理审批“三年改善提升行动”之“守好责任田、站好服务岗”工作思路,聊城市应急管理审批开展了对各县区相关受托业务的专项巡查。
巡查工作自3月初启动,每周巡查一个县区,对由市级委托至县区级的审批事项进行指导、监督,重点核查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内容。抽查发现的问题当天汇总形成档案抽查台账,逐项举例说明相关问题,并及时向被查单位反馈,后续督查县区尽快整改并销号。
聊城市应急管理审批事项一般应分为5个环节,分别为受理、审查、审核、签批、发证,根据目前巡查情况发现,各环节高频问题表现如下:第一,受理环节。(1)“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不到位,存在窗口未充分被授权、“两头受理、回局办理”等情况。窗口常驻人员仅一人,业务在窗口受理后转交给业务科室办理;(2)申报材料不规范,未按照省、市政府部门要求进行精简,可实现数据核验的材料依然要求申请人提交;(3)承诺时限不一致,各县区未有统一的压缩时限要求,未与其他县区进行横向对比。第二,审查环节。(1)材料存放混乱,申请材料排序未按照《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材料顺序排放,纸质材料方面缺少一些必要见证材料;(2)现场和安评报告中描述不一致,现场勘验时未充分将安评报告的作用发挥出来。(3)审查意见书签字缺失,审查人员签字处只有一人签字,未按照省《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2人勘验签字。第三,审核环节。需科室负责人签字处存在在编人员与不在编人员混签或仅不在编人员签字情况。第四,签批环节。(1)线上线下不一致,签批时间和人员与线上系统环节不一致;(2)以签名代替审批意见;(3)委托专用章使用不规范。第五,发证环节。未通过统一出证窗口直接在派驻窗口领取证件。
上述问题可归结为县区级部分事项未提供证件到期提醒服务、缺少对未委托市级业务了解等行为,反映出的是缺乏勇担职责、主动服务的意识和态度。作为聊城市应急管理审批“三年改善提升行动”的重要一环,本次巡查工作要治“已病”,解决当前在审批工作暴露出的各种或大或小的不足,实现改善提升;更要“治未病”,深层次挖掘工作背后折射出的思想认识、态度能力、谋划定位等相关问题,理顺工作思路,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鉴于此,本次巡查结束后,市级相关工作人员将整理各类委托事项档案模板供县区负责人员参考学习;集中组织业务培训会和交流会,进一步提升标准规范化水平;日后将建立不定期抽查制度,改普查为抽查,长期开展监督、指导、交流工作,以期形成市县两级工作人员共同守好责任田、站好服务岗的良好局面,推动聊城市应急管理审批工作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yjt.shandong.gov.cn/xwzx/dtzx/202104/t20210415_3577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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