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积极开展2021年二季度例行监测工作
时间:2021-04-2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日,按照《2021年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辐射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人员前往国控例行监测点位采集样品,中心分析室开展2021年二季度例行样品分析监测工作,此次监测样品涉及水、土壤、气溶胶、沉降物等介质,包括U、Th、Ra-226、K-40、Sr-90、Cs-137、Pb-210、Po-210等监测项目。
为了保证出具的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前期按照仪器检定计划组织完成辐射监测、前处理仪器和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此次例行监测,为掌握监测数据、有效化解辐射污染风险、全面提高我区辐射环境监测技能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原文链接:http://sthjt.nmg.gov.cn/dtxx/qqhb/202104/t20210426_1629456.html
最新信息
- 2025-08-08宿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生...
- 2025-08-07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
- 2025-08-06纵深推进规范执法与精准监...
- 2025-08-05齐齐哈尔召开生态环保重点...
- 2025-08-01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
- 2025-07-30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5...
- 2025-07-28李强出席2025世界人工...
- 2025-07-24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