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湖生态环境状况通报
时间:2021-04-2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一、乌海湖水质情况
黄河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进入乌海市生,为做好对黄河乌海段的监管,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要求,乌海市在黄河乌海段设置了包括乌海湖断面在内的4个监测断面。乌海湖断面设置时间为2018年,是黄河流域省控断面,由自治区乌海生态环境监测站每月对水质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数据与上下游断面监测数据、上年同期监测数据进行对比,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水质变化原因,及时做好预警工作。2018—2020年乌海湖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2021年1—2月冰封期未采样,3月水质类别为Ⅱ类,能够稳定达到目标要求。乌海市“十四五”国控考核断面为下海勃湾断面,位于水利枢纽大坝下游约2公里处,该断面水质受泄洪冲沙影响很大,2019—2020年4次泄洪冲沙期间,该断面水质类别由Ⅱ类最低降至Ⅳ类。
二、加强污染源管理
乌海市配套建有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3座园区污水处理厂,对全市生活和工业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置。5座污水处理厂及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截至目前,全市5座污水处理厂在线达标率为99.6%,17家在产涉水重点排污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8%。同时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19—2020年,每年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2021年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启动了入河排污口专项行动,印发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7个专项组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此外每月对已登记的5个入河排污进行监测,2021年1—3月,5个入河排污口均未排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做好乌海湖断面的水质监测分析,加强对涉水企业的达标监管,严肃查处超标排放行为,每季度向社会公布“红牌”“黄牌”企业名单,实施分类管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按照入河排污口专项行动计划采用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和专家质控核查的方式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开展监测和溯源分析,并根据监测和分析结果开展排污口整治,确保乌海湖水环境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http://sthjt.nmg.gov.cn/dtxx/qqhb/202104/t20210425_1629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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