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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部署开展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变更工作

时间:2021-04-27 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22号)关于加强输、供(配)电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集中做好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变更工作的通知》(苏监能资质〔2021〕32号),部署省内供电企业和增量配电企业集中做好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变更工作。
        《通知》强调,输、供(配)电持证企业应按照国能发资质〔2020〕22号文有关要求,于二季度集中做好输电类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变更和供电类许可证的登记事项变更。《通知》对办理方式进行明确细化,公示资质和信用系统登录途径,统一首次登录系统企业申请联系人变更模板,便于企业对照操作。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以本次集中办理输、供电类许可证变更为契机,督促相关企业完善系统数据信息,增强持证企业执行许可制度意识,扩大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社会影响力,扎实推动输、供(配)电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1-4/20214161704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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