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厅约谈石港煤业“3.25”较大瓦斯突出事故责任单位
时间:2021-04-28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查漏补短,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4月26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邓维元及相关煤矿处室负责人,对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及晋能控股集团阳泉事业部、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约谈。
约谈指出,3月25日,晋中市左权县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15210进风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不但给我省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雪上加霜,而且发生在国家矿山安监局对晋中市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督查后不久,影响非常恶劣,教训十分惨痛。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喊口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过场”,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存在安全管理能力不足、风险意识不强、技术水平低等突出问题,也反映了地方监管部门督促不力、检查不全、执法不严,安全监管存在“宽松软”等问题。晋中市及相关企业要针对一系列问题,认真组织整改,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事故根源,补齐漏洞短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矿山事故反复发生。
约谈要求,晋中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联系指导和明查暗访力度,动真碰硬严格执法;要结合8个产煤县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专家会诊、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和惩治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强化异地整合矿井安全监管,按照《重组整合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促煤矿企业特别是异地重组整合煤矿做到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严厉打击不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明停暗开”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全市所有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等安全生产重要制度规定,盯牢直接导致事故的危险要素,盯紧排放瓦斯、探放水、巷道贯通、火区封闭和启封等关键环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确保安全。煤矿主体企业要压实安全责任,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对所属煤矿必须“真管”,对煤矿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对煤矿上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组织研究,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严禁超过煤矿核定(设计)生产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
约谈强调,晋中市和煤矿企业要清醒认识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红线,坚守法律底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加强煤矿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举一反三持续常态化抓好煤矿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原文链接:http://yjt.shanxi.gov.cn/web/ywdt/aqyw/content/6e059255-9051-4bcc-ab42-2196da0f9e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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