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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在大清河流域开展专项执法首日发现涉水环境问题16起

时间:2021-05-06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4月26日,北京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公安、水务等部门联合属地政府,启动为期一周的大清河流域专项执法行动。行动集中在房山区韩村河、长沟、窦店、琉璃河、城关和丰台区王佐、长辛店等街道(乡镇)开展。首日共发现涉水环境问题16起。

  此次专项执法根据今年1-3月街道(乡镇)水质考核评价结果和2020年重点河段水质情况,选取丰台、房山两区的7个街道(乡镇)开展执法。共设置4个执法组,其中房山区3组,丰台区1组,采取提前暗查、现场巡查、信访核查等多种方式强化执法效果。

  行动首日,执法人员共巡河20公里,检查点位36个。对大石河、夹括河、小清河等6个点位进行了取样监测。发现涉水环境问题16起,主要集中于河道管护不及时、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品回收单位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污水等问题。其中,生态环境部门查处2起,属地政府督促整改14起。此外,针对无人机巡查发现的京冀交界处4起大面积砂石料堆未苫盖问题,及时启动了京冀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涿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现场执法,并由涿州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处理。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入河涉水排污单位、非法排污企业、被投诉举报企业、农村小微水体开展检查,对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巡查影像锁定的可疑点位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对大石河、夹括河、小清河等重点河道的岸线管护及排污口情况进行巡查,安排监测人员同步对涉水企业和入河排污口的水质进行检测。通过水质快速检测,初步判断水样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是否存在异常,指标较高的由监测人员进一步取样检测,提高执法效率。

  下一步,联合执法组将继续深入开展大清河流域专项执法,依法查处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帮扶属地政府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推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原文链接: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zfxxgk43/fdzdgknr2/xwfb/1097823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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