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测站分析研判4月沙尘天气 对我省主要城市的影响
时间:2021-05-07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受蒙古气旋和蒙古高压共同作用,我省从2021年4月12日-30日受到蒙古国东南部及我国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沙尘的持续影响,有4次较明显的沙尘过程。在沙尘天气的影响下,我省陕北和关中地区出现大风、降温天气,局地伴有扬沙或浮尘,陕北地区达到重度污染到严重污染级别,关中地区达到轻度污染级别,陕南商洛市、安康市的城市空气质量也受到沙尘的影响。
为客观评估和反映我省大气污染治理成效,落实《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的要求,按照沙尘过程影响扣除相关细则,省监测站组织技术人员对4月12日至4月30日影响我省空气质量的的4次沙尘过程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将结果上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经总站专家审核,我省2021年4月10个国考城市均不同程度受到了沙尘影响,符合沙尘影响天判别规范的数据已纳入处理范围,保证了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数据与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数据的统一。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dynamic/office/2021-05-06/69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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