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0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内应急字〔2021〕54号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
开展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
生产明查暗访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党委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领导小组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整改国务院安全生产考巡查组通报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坚守安全发展底线,严防重大安全风险,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现将开展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2021年5月开始到2021年6月结束,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明查暗访,集中查处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解决一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条件不合规企业,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非煤矿山企业
重点明查暗访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及专家会诊工作方案》(内应急字〔2021〕40号)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及贯彻执行情况,“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外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应急值班值守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强制淘汰情况等。
(二)冶金等工贸企业
重点明查暗访冶金等工贸企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1〕50号)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及贯彻执行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强制淘汰情况,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作业、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三、工作方式
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旗县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明查的同时,采取突击检查、 “回马枪”式检查等方式,暗查暗访明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情况。盟市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好各旗县明查暗访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衔接,对辖区内央企业及重点企业进行暗查暗访。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成立暗查暗访组,对全区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随时进行暗查暗访,对各盟市、旗县明查暗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盟市、旗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党委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领导小组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明查暗访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专业技术力量或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明查暗访组,按照“明查全面细致,暗访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情况确定明查+暗访企业名单,组织好辖区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企业明查暗访工作,着力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执法,突出实效。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梳理形成清单,属于共性问题的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于一般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相关执法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有关人员,要充分运用行刑衔接制度,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及时调度,定期报送。各盟市应急管理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明查暗访协调调度、推进落实、统计汇总工作,及时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报送有关情况。2021年5月10日前,报送明查暗访工作方案;从5月份开始每月15和30日前,报送明查暗访工作进展(附件1、2);2021年7月5日前,报送明查暗访工作总结。
附件:1. 应急管理部门明查暗访情况汇总表
2. 重大事故隐患明细表
2021年5月5日
附件1
应急管理部门明查暗访情况汇总表
填报盟市: 截至日期: 年 月 日
明查暗访企业数量(家) | 检查发现一般隐患数量(项) | 检查发现重大隐患数量(项) | 下达执法文书(份) | 行政处罚(次) | 罚款 (万元) | 责令停产整顿(家次) | 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台套) | 纳入“黑名单”(家) | 媒体曝光(次) | |||
企业类别 | 小计(家次) | 明查企业数量(家次) | 暗访企业数量(家次) | |||||||||
非煤矿山企业 | ||||||||||||
冶金等工贸企业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填报数据为累计数据。每月15日和30日之前报送。
附件2
重大事故隐患明细表
填报盟市: 截至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盟市及旗县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内容 | 挂牌督 办单位 | 整改情况 (已整改/正在整改) | 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 (正在整改的填写)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重大隐患应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进行判定。
原文链接:http://yjglt.nmg.gov.cn/yjt_index/yjt_ywdt/tzgg/202105/t20210506_1427791.html
最新信息
- 2025-07-22王毅同克罗地亚外长拉德曼...
- 2025-07-16李强同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
- 2025-07-11 李强会见埃及总统塞西
- 2025-07-09 李强会见联合国秘书长古...
- 2025-07-07 李强会见巴西总统卢拉
- 2025-06-30李强会见塞内加尔总理松科
- 2025-06-24李强同新加坡总理黄循财会...
- 2025-06-18 习近平会见吉尔吉斯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