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精准防控地质灾害隐患风险
时间:2021-06-0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作者:佚名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减灾委办公室、自然资源局和生态环境局联合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调查中心,对辖区内41处中型以上风险程度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本质风险和防控风险进行全面“复诊”,综合评估风险程度,按照一“患”一策原则,进一步修订、细化防控措施,有效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前期,兵团对辖区地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查明了149个团场发育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827处(其中崩塌384处,滑坡258处,泥石流148处,地面塌陷37处)及其区域分布特征,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3063人,威胁财产10.3亿余元。
每年6月至9月,是兵团区域内地质灾害高发期,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今年4月,兵团减灾委下发通知,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隐患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机制建设、防灾知识宣传教育等作出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兵团、师市、团场、连队四级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界定了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气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防灾减灾职责任务,各相关部门在师团党委和师团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同时,兵团减灾委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力度,要求各师市和团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列出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在2023年底前分批完成中型风险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对计划治理和正在治理的灾害隐患点要采取清淤、加固、维修、物理隔绝等措施,确保隐患风险可防可控。对新发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监测,重要天气过程期间动态监测评估。对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的11处特大型、9处大型风险隐患点威胁的565名职工群众,分级、分批按照“保安全、保基本、保增收”的原则实施主动避险移民搬迁,并与生态环境修复、乡村振兴建设有机结合,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有效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mem.gov.cn/xw/gdyj/202106/t20210603_3869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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