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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安全进行督导检查

时间:2021-06-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有关通知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工作,6月3日,由自治区安委办副主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巴利平率队,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

  

  工作组一行乘坐地铁1号线先后来到市政府站综控室、设备房,1、2号线换乘车站新华广场站,地铁控制中心等轨道交通重点场所,详细了解轨道交通运营组织架构、线网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执行落实情况,现场检查轨道系统运行、设备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查阅企业安全管理相关资料,查找薄弱环节。

  

  抽查检查结束后,工作组向呼和浩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运营企业反馈督导检查情况,通报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呼和浩特市及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其他地区轨道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立即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地铁保护区巡查和应急能力建设,确保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组同时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各项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程民参加反馈会,就做好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表态讲话,对加强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呼和浩特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交通集团及地铁运营公司负责人参加反馈会。

  


原文链接:http://yjglt.nmg.gov.cn/yjt_index/yjt_ywdt/yjxw/202106/t20210604_1603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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