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查检查
时间:2021-06-04 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为认真落实中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宝鸡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精准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宝鸡市关于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5月24至5月28日,宝鸡市应急管理局成立2个督查检查组,对全市13户重大危险源企业22个重大危险源点逐一对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专项督查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询问、实地核查的方式,每到一处,在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详细查阅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落实、自动控制系统建设使用、监测预警系统使用、罐区安全运行等各类安全和消防管理资料,并赴企业重大危险源罐区、装置区等重点部位和关键场所,对照28项重点检查内容,扎实开展了检查核查。截止5月27日,共督查检查出11户企业各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问题154条。
针对检查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检查组联合下发了现场检查记录,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县区、重大危险源企业要强化认识,高度重视。要清醒认识到中省市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重大危险源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的深刻内涵和现实意义,各重大危险源企业一定要积极配合,对督查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再次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问题。要夯实责任,全面整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行动,组织骨干力量,对督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于6月20日前,逐一整改闭环、销号清零。要跟踪督促,确保实效。相关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的指导和跟踪,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使企业安全隐患问题限期得到全面整改,确保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举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原文链接:http://yjt.shaanxi.gov.cn/c/2021-05-28/7330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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