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发《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
时间:2021-06-21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更好发挥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近日,《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工作规则》共12项内容,包括主要目的、指导思想、机构性质、主要职责、人员组成、变更规定、工作制度等方面。强调了市环委会是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了市环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确定了市环委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成员单位每年向市环委会报告工作等制度。
《工作规则》的制定,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成员要按照《工作规则》要求,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职能,全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dynamic/city/2021-06-15/71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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