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次区域性臭氧污染应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时间:2021-06-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6月6-8日我区出现一次区域性臭氧(O3)污染过程,共有20个城次出现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其中6月7日有9城次发生污染,占本轮污染城次的45%。本次污染是在季风槽的影响下,叠加本地臭氧生成前体物的排放而形成。
一、气象因素是本次臭氧污染的主要诱因
6月6-8日,我区主要受到南海季风槽的影响,全区普遍高温低湿,12-18时温度多在30℃以上,紫外辐射强,易助推O3生成。同时近地面风速小,不利于O3的水平和垂直扩散,易造成O3积累。
二、污染应对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污染较重的6月7日为例,从发生轻度污染的9个地市应对措施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污染应对措施相对单一。多数污染地市以洒水降尘、工地喷淋等为主要应对措施,措施单一,针对性不强,成效不明显;二是污染应对滞后。部分地市启动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污染源(如加油站、汽车喷涂、印刷厂、工地外墙喷漆)巡查及应急措施的时间多集中在下午16时以后,已错失保良时机;三是部门联动不足。生态环境局应主要负责总体调度与督查,但部分地市仅靠大气科的人员开展多项工作的巡查,未调动相关部门联防联控,管控成效大打折扣。
三、主要对策建议
要实现PM2.5与O3协同减排,重点在NOx和VOCs协同减排,特别是VOCs作为PM2.5与O3的关键前体物,其减排是重中之重。当前,仅开展VOCs治理和达标排放已不能满足环境管理需求,同时需注重涉VOCs企业源头、末端、无组织排放等全流程治理能力。
1.提升工业企业VOCs综合治理水平
各地市建立VOCs排放源清单,明确辖区内VOCs排放总量、主要来源、行业特征、企业清单,同时建立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开展无组织排放整治,全面排查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控制情况。
2.常态化防控,各地切实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6-10月O3污染防控攻坚阶段,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实行涉VOCs企业错时生产,加强排查。O3污染预警后,联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尽早启动污染应急预案,除做好常规的道路洒水保湿外,细化涉VOCs工业企业、汽修企业、加油站、印刷厂、工地外墙喷漆等管控措施,落实高温时段停止作业或错峰生产,同时加强站点周边污染源管控。
3.利用走航监测等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走航监测车有移动的“眼睛、鼻子”之称,夏秋季O3污染攻坚期间,应针对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周边加强走航监测设备移动巡查或定点监测,摸清站点周边高活性VOCs主要来源,以精准施策。从长远出发,各地市应在现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加强重点区域VOCs监测点位建设,升级原有大气污染监测数据系统,助力O3污染防治“挂图作战”。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wxx/qnyw/t92205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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