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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走进农村

时间:2021-06-2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增强群众绿色发展理念,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6月11日,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走进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茂林太村。
  此次宣传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办,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承办。旨在通过讲解绿色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环保科普知识,引导农民树立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科学生产、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共同建设推窗见绿、出门见景、抬头见蓝的优美农村生活环境,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活动中,现场传唱了环保歌曲,通过讲解、展览、互动问答等方式科普土壤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低碳生活等环保知识,发放了环保宣传册、环保购物袋和生态环保宣传品,设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农村咨询台,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解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拓展农民朋友们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和理解。
  “感谢你们给我们村民们带来这么好的‘环保课’,通过讲解,让我们了解了很多知识,我们以后在种地和生活中尽可能注意这些问题,选择更环保的方法,既种好地,又保护好环境,让咱们的生活越来越好。我也会争做一名农村环保志愿者,用实际行动支持环境保护。”村民巴霞霞说。
  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白志峰表示,农村环境保护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条件。我们深入到农村,就是要既倾听了解农民朋友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意见,又通过科普农村农业等环保知识,带动和引导农民群众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积极促进新农村建设,也为建设美丽内蒙古、美丽中国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宣教中心新闻科)
  

原文链接:http://sthjt.nmg.gov.cn/dtxx/qqhb/202106/t20210617_1630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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