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评价公告
时间:2021-06-22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45转9(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9号楼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邮编:510031
电子邮箱:gdbs@gd.gov.cn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报告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应急管理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提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有效应对一系列事故灾害,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2020年我省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5.8%和18.3%,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73.44%,工矿商贸领域连续两年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有力应对23 轮强降雨和4 个台风,实现台风防御“零伤亡”。
一、行政审批效能情况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情况
1.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情况。2020年我厅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要求,对下放、委托、实行重心下移的事项完善了办事指南和统筹要素内容,建立了业务工作群对下级部门进行实时指导,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时回复下级部门提出的问题,2020年共回复106条。我厅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使用编制、配备领导以及履行职责、配备人员、规范权力;落实“三定”规定和有关文件中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严格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做好职责衔接、人员消化等工作。
2.中介服务改革落实情况。我厅按要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保留有2项中介服务事项(安全评价和安全检测检验),严格按照《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动态管理,制定入驻标准并对外公开。我厅已完成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不存在脱钩不彻底等情况。
3.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评价情况。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实施细则》《广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了在广东省从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制度,界定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职责分工的职责分工。我厅目前仅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2项行政许可,均从2019年5月起实施,未满三年。
4.开展减证便民情况。我厅严格遵守“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原则,不存在违法增设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或者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等问题。
(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情况
5.强化服务支撑能力情况。截至2020年底,我厅可共享的164项资源均已完成挂接,共收到共享需求单数为40项,需求满足率为98%。我厅粤政易开通激活率达到100%,活跃率超过80%。我厅已开通并负责签发2种电子证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由于我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未有资质到期情况,无相关业务产生,《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2020年无签发量,证照开通率为50%。我厅电子印章已于2019年10月16日启用,2020年期间用章次数为576次。
6.优化服务供给方式情况。我厅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可网上办理,网上办理深度均为四级。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单点登录率已达到100%(不含国垂系统事项),共计34个事项,其中31项已实现单点登录,3项对接国垂系统。
7.提升服务效能情况。2020年度我厅受理行政许可38件,全部为网上办理。我厅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均低于法定办理时限,时限压减率为82.83%。各事项网办深度IV级占比100%,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实现“零跑动”。2020年累计优化网办深度2个事项,完善38项申请材料,对9个事项补充进行电子证照关联,修订2个事项申办网址,修订 6个事项质检问题,解决1个政务服务网入口跳转问题,办件过程数据的国家质检通过率优化至100%。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8.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情况。我厅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了《广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实施细则》《广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制度》2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制度体系。结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际,制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双随机”监督检查实施细则》。2020年我厅起草了《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进一步科学规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执法行动。
9.开展监管情况。我厅印发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粤应急函〔2020〕268号)并主动公开。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和“3年至少覆盖一次”要求,将13家安全评价机构纳入2020年度厅执法检查计划,对其资质维持、质量体系运行以及出具的评价报告质量、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情况全省通报。2020年9月我厅发文部署全省各地市开展安全评价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形成全省各级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全年通过执法检查、重大危险源专项移交、事故调查、行政许可档案抽查等途径,核查安全评价机构19家次,约谈4家、撤销资质1家、暂停法定评价业务5家、交办行政处罚2家、责令整改3家,1家机构于执法检查后主动注销评价机构资质,严厉打击安全评价中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0.创新监管方式情况。我厅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新研发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系统,并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厅在全省推广应用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130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100%实施在线监控和可视化管理。我厅大力推行线上线下执法新模式,实时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督导企业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我厅完善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线三排”,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高空作业“五个必须”、危大工程“六不施工”、渔船安全生产“六个100%”、海上砂石船“六禁”等实招硬招,精准防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四)投诉举报和服务对象满意情况
11.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细则》,建立了“好差评”工作机制。我厅已接受好差评的事项均为10分。2020年度我厅受理行政许可38件,年度办结33件,还有5件为跨年办结。全部按时办结,没有超时的情况。
12.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办理情况。2020年我厅收到的所有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事项工单均按时办结。我厅按时录入新知识信息,按时反馈省咨询投诉平台提出的知识补充和修订要求。
虽然我厅在政务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例如部分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内容和表述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向办事群众的易懂易读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需要在今后工作加以改进。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清理和规范事项审批前置性条件,提高办事效率。
(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每3年至少覆盖一次的抽查原则,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加大对监督检查力度。加快广东省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改善监督检查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成效,规范信息公开,促进全省安全生产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按照“应报尽报”原则归集“黑名单”企业,提高对“黑名单”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倒逼企业更加自觉地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工作程序及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用等级制度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构建中介机构自律管理模式,实施“自我约束”“自我规范”。
(四)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深化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非煤矿山尾矿库“天眼地眼”安全风险预警预测系统等安全生产风险监测平台应用,加强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实现风险精准管控,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原文链接:http://yjgl.gd.gov.cn/gk/tzgg/gg/content/post_3323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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