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积极部署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时间:2021-07-06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十三五”以来,芜湖市PM2.5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截至6月25日,PM2.5平均浓度为3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5%;但臭氧污染问题凸显,6月以来,臭氧超标11天(去年同期1天),已成为影响该市夏秋季空气质量的首要因子。挥发性有机物是生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质,为解决当前臭氧污染问题,该市制定了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在6-9月开展为期4个月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建立一套治理清单。以VOCs年排放量超过1吨的企业为重点,形成三年整治清单。
分类编制治理方案。参照上海市的治理经验,省级重点企业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行业年排放量超过1吨的企业编制“一厂一策”治理方案。
落实三项治理举措。分别是VOCs物料要进行源头削减,化工等行业要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对重点VOCs企业开展“三率”治理效果帮扶指导。
开展四类专项行动。生态环境、公安、交通、商务等部门要联合开展移动源治理专项行动;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开展汽修行业治理专项行动;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城管、交通、公安、市场管理、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结合自身执法职责,对餐饮、汽修、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危险化学品等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形成联合执法的高压态势。
落实五项管理制度。加强监测能力建设,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配置VOCs连续自动采样系统,采取走航监测等手段进行污染溯源;实施总量控制,2021年起,全市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本行政区域内2倍量削减替代,削减替代方案纳入环评中,作为环评审批的必要依据;建立分级减排体系,待省减排任务下达后,将年度VOCs减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并强化考核;实行错峰生产,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督促化工等行业制定检维修期间VOCs管控方案,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要引导涂装作业、道路划线、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错时作业,避开白天高温时段,商务部门要引导油库和加油站在夜间作业,并出台错峰加油优惠、错峰装卸油和加油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污染防治意识和水平。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0444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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