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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方标准《高等级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能力建设管理指南》正式发布实施

时间:2021-07-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第1部分:总则>等13项地方标准的通告》(2021年第75期)文件通知,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自治区环科院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完成的广西地方标准《高等级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能力建设管理指南》(DB45/T 2320-2021)正式发布,于2021年7月3日起实施。

  该标准为推荐性广西地方标准,规定了新建、改(扩)建高等级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能力建设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要求以及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日常管理要求。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环境保护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该标准的发布将填补国内公路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标准体系的空白,为科学制定和规范建设公路风险防范措施提供依据,有效防范或降低公路运营期环境风险影响,对提高广西高等级公路环境保护规范化水平和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wxx/qnyw/t9354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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