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以查代训,以训带课”服务活动, 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
时间:2021-07-0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6月初,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动深入包头市和呼和浩特市,在排污单位现场采取“以查代训,以训带课”的方式,对废水、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讲解,推动自动监控设施的规范化检查,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主动为排污单位提供“健康体检”服务。
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执法存在的难发现违法行为、难查清违法事实、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入等问题,工作人员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详细讲解了水、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工作原理、重点检查环节、异常数据线索分析和调查取证等知识要点。以案说法,就如何准确识别不正常使用、擅自停用、不按技术规范操作而引起数据异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进行细致讲解剖析和深入交流探讨,为全区开展落实《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有关要求、强化“非现场”执法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实操基础。
针对排污单位在规范化建设和运维管理方面存在不会管、不善管等问题,工作人员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技术规范,采取实地讲解方式,检查了设施安装建设情况、站房运行环境、数据联网及验收和备案完整性情况,在线设施维护管理台账建设、设备运行状况及日常维护、标准样品校准校验和企业自行监测情况等。同时,介绍讲解了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包头市环境监察支队及达茂、固阳、白云、土右、石拐五个旗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共31人,内蒙古赴山东帮扶组成员6人,呼和浩特市监察支队、赛罕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共23人参加了培训。
原文链接:http://sthjt.nmg.gov.cn/dtxx/qqhb/202106/t20210630_1631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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