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39号
时间:2021-07-06 来源: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根据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东监察分局《关于达州市康发能源有限公司达县保康煤矿“4·22”顶板事故的处理决定》,杨成等8人对达州市康发能源有限公司达县保康煤矿“4·22”顶板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撤销杨成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3301061967******93);
撤销邹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30211965******5X);
撤销张文斌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04031971******12);
撤销贺秩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30291963******59);
撤销钟明锡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30291975******74);
撤销尹兴财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30211967******74);
撤销唐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30291979******35);
撤销许小漫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002341988******59)。
特此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yjt.sc.gov.cn/scyjt/gongshigonggao/2021/6/29/1cbeff7fafef409c87394b3a88ef9c41.shtml
最新信息
- 2025-07-24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
- 2025-07-24宁夏通信管理局开展数据中...
- 2025-07-24贵州通信管理局召开遵义市...
- 2025-07-24重庆通信管理局召开行业2...
- 2025-07-24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七下...
- 2025-07-242025中国产业转移发展...
- 2025-07-24李乐成调研检查防汛应急通...
- 2025-07-2411.23亿人!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