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厅举办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业务骨干视频培训会
时间:2021-07-06 来源: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6月21日下午,省应急厅举办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业务骨干视频培训会。省应急厅副厅长李荣出席会议并讲话,邀请应急部灾情管理处王超处长、国家减灾中心灾害信息部张鹏副处长、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刘彦成副处长出席会议并授课。
培训会上,应急部灾情管理处王超处长、国家减灾中心灾害信息部张鹏副处长、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刘彦成副处长分别进行了灾情管理政策解读、“自然灾害情况调查统计制度”解读、统计法律法规”解读等内容培训。
会议就近期财政部贵州监管局核查等发现的灾情统计管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会议指出,各地要按照《省减灾办省应急厅关于开展财政部贵州监管局中央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核查发现问题整改的紧急通知》《省应急厅关于抓好中央救灾资金绩效自评存在问题整改的工作提示》要求,结合今天通报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迅速开展整改,确保问题限时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逐项抓好自查整改。
会议强调,要严格依法规范开展灾情统计、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灾情统计报送责任落实。要建立完善情况通报机制、约谈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对因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灾情信息,造成重大损失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会议强调,要增强红线意识,严格救灾资金物资监管使用。严格按照受灾群众自然灾害救助对象认定“个人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局审批”要求进行对象认定,按照发放时限、发放标准等要求,发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到人到户。严格按照救灾物资集中发放、分散发放相关规定发放救灾物资,抓好救灾物资发放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张榜公示以及相关原始材料存档备查管理。
会议要求,要加强救灾和物资保障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保障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省财政厅、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省应急厅相关处(室、中心)有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市(州)、县(市、区)应急局和乡(镇、街道)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培训。
原文链接:http://yjgl.guizhou.gov.cn/xwdt/gzdt/202106/t20210624_68798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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