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化工调查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级巡查抽查管理办法(试行)》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07-10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晋应急发〔2021〕148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为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和监管效率效能,应急管理部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级巡查抽查管理办法(试行)》等五项制度。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提高互联网+监管的能力,切实发挥好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系统的线上监管作用,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有效运行。一是按照要求指定专人每日登录系统,做好线上巡查和抽查工作,并将巡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负责日常监管的应急管理部门督促问题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管控

  措施,限期整改。对构成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实施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要重点关注每日承诺的高风险企业、报警数量多和处置不及时等重大安全风险企业、视频中发现的有违规违章行为等企业。二是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和《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管理运行机制(试行)》(晋应急发〔2020〕167号)有关要求,切实保障数据的稳定接入传输,规范监测预警信息采集、推送和反馈流程,重点关注监测监控数据未正确设置、数据和视频不在线等数据质量问题,并做好预警信息跟踪督办和现场核查督办工作,及时将核查情况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反馈,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向各市通报《值守日报》,对连续月度排名靠前的县(市、区)将进行警示、批评和约谈。

  请各市及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将该通知精神传达到属地相关企业。

  

  附件:《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分级巡查抽查管理办法(试行)》等五项制度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10日

  

  附件.docx

  

  

  

  

  


原文链接:http://yjt.shanxi.gov.cn/web/gwgg/sajjgwgg/whjg/content/e95b9de1-e941-43ec-8c46-f0f28d79bb83.html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化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化工调查网 huagong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2780号-88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