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能源监管办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质监工作
时间:2021-07-21 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作者:佚名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强化细化各环节管理,有效防范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严防电力建设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切实做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各电力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积极配合开展质量监督相关工作,落实工程质量管控措施,高度重视工程质量过程验收,及时消除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各质监机构要严格依据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和监督检查大纲,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各地电力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质监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电力企业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要重点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及危险作业的现场管控和旁站监护,加强分包单位及人员管理,将分包单位纳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要坚持进度服从安全和质量的原则,严防由于抢工期、超能力作业引发的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
下一阶段,江苏能源监管办将加大对电力建设工程抽查力度,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电力企业,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1-7/20217161806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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