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反映聊城市冠县鸿晟食品厂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时间:2021-08-03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群众反映:聊城市冠县鸿晟食品厂经营加工营养钵,无环评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常年生产对环境造成污染。
经查,该企业现场无生产设备,只有少量成品,但有生产迹象,无环评等相关手续,目前,该加工点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qhy/hjxf/202107/t20210730_3685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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