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7月26日-7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时间:2021-08-04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7月26日-7月30日我厅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8月2日-8月8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时间 |
1 | 湘环评辐表[2021]29号 | 2021.7.28 |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原文链接:http://sthjt.hunan.gov.cn/sthjt/xxgk/xzgs/fsxm/hfshp/spjdgk_1/202108/t20210802_20032066.html
最新信息
- 2025-07-30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5...
- 2025-07-28李强出席2025世界人工...
- 2025-07-24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
- 2025-07-24宁夏通信管理局开展数据中...
- 2025-07-24贵州通信管理局召开遵义市...
- 2025-07-24重庆通信管理局召开行业2...
- 2025-07-24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七下...
- 2025-07-242025中国产业转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