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对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持证企业任职人员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8 来源:国家监管局华北监管局 作者:佚名
各电力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关于对资质和信用系统中部分持证企业填报人员任职信息开展核实工作的函》(资质函〔2021〕26号)要求,请各持证企业对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企业人员任职信息进行自查,核查本企业申报人员是否存在已经离职、多家企业任职情况。如人员已经发生变化,请尽快登录华北能源监管局网站许可业务办理入口,通过系统“人员变更申请”及时办理人员离职入职手续。
我局将在后期开展的事中事后核查中对企业人员任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复填报人员所涉持证企业作为精准开展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问题线索,重点对其人员符合法定条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请各企业尽快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在后续开展的事后核查中,发现企业人员不符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有关人员任职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9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hb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07a5b9a0-d921-4ba4-809c-ee40df5f52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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