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系统进口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时间:2021-10-30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致各潜在供应商:
本站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系统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已通过省政府采购系统随机抽取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现将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各潜在供应商如对专家论证意见有建议或意见的请在公示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迅地址,联系方式等)送至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26日—11月1日(北京时间)。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先生0591-83691972
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原文链接:http://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110/t20211026_57497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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