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珠江口外2#和铁山港外2个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公告
时间:2021-11-05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为满足有关海域疏浚物的倾倒需求,即日起设立珠江口外2#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和铁山港外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具体信息如下:
一、珠江口外2#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是113°39′01.80″E,21°47′37.43″N;113°40′48.72″E,21°47′37.43″N;113°40′48.72″E,21°45′47.30″N;113°39′01.80″E,21°45′47.30″N四点连线围成的区域,面积10.406平方公里,用于处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疏浚物。
二、铁山港外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是109°18′47.207″E,21°17′09.904″N;109°21′23.297″E,21°18′15.440″N;109°22′03.978″E,21°16′48.286″N;109°19′27.908″E,21°15′42.761″N四点连线围成的区域,面积14.43平方公里,用于处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疏浚物。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0月28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0月29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111/t20211102_958800.html
最新信息
- 2025-08-07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
- 2025-08-06纵深推进规范执法与精准监...
- 2025-08-05齐齐哈尔召开生态环保重点...
- 2025-08-01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
- 2025-07-30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5...
- 2025-07-28李强出席2025世界人工...
- 2025-07-24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
- 2025-07-24宁夏通信管理局开展数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