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征社在宝鸡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1-11-06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本报讯 (记者 段承甫)11月1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征社率队在宝鸡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太白县、凤县,现场检查旅游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小水电退出、农家乐环境整治、水资源保护、农村污水处理和违建拆除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宝鸡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戴征社指出,贯彻实施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依法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要牢记“国之大者”,守牢绿色生态底线,持之以恒保护好秦岭这道生态安全屏障。要指导涉秦岭县区,做好转型发展战略性研究,加快推动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县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五乱”问题整治、尾矿库治理等重点领域,持续强化措施,分区域一件件落实,进一步夯实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要下功夫解决遗留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做到应改尽改,坚决扛好保护秦岭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dynamic/zhongs/2021-11-04/74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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