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化工调查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化工资讯

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山东多措并举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时间:2021-11-18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11月16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1月至10月山东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1月至10月,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6,同比改善9.2%;优良天数比例为70.7%,同比改善0.2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36、66、10、26、171微克/立方米和1.2毫克/立方米,其中,PM2.5、PM10、SO2、NO2、O3、CO同比改善,改善幅度分别为14.3%、10.8%、9.1%、7.1%、4.5%、7.7%。

  2021年1月至10月,山东省153个国控考核断面中,优良断面103个,占比为67.3%,同比改善5.2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改善1.3个百分点。山东省106个省控考核地表水断面中,优良断面40个,占比37.7%。

  移动源污染管控是“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据了解,今年以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在移动源监管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推进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及一致性核查。截至10月底,对81家生产企业开展了核查,覆盖249个车(机)型;对22个经销商开展了核查,覆盖全省主要品牌。总核查数量较去年增加约60%。

  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查整治。组织16市对全省138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了全覆盖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同时,进一步优化机动车检验流程,在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推行“交钥匙”服务工作,为广大车主提供便捷的检验服务,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强化在用柴油车污染管控。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路检路查,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等车辆集中停放地和物流货运、工矿企业等重点用车单位,开展排气监督抽测。今年1—10月,累计抽检柴油车18.5万辆(次)、合格率达93%以上,对不合格车辆及时督促车主维修。充分发挥车载排放远程监控系统作用,对17.2万辆重型柴油车实现了远程监控,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继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截至10月底,全省已摸排非道路移动机械52.4万台,编码登记49.9万台,监督检查录入系统9.5万台,数量稳居全国首位。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油品、机械、场地”系统治理模式。下一步,将通过全链条监管机械用油品质量、开展销售端编码登记、安装精准定位监控设备、建立完善进出场登记制度、推进老旧机械报废更新等方式,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全方位监管,消除冒黑烟现象。

  在陆海统筹协同治理方面,今年10月份,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小清河流域开展陆海协同共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以改善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控制陆源总氮入海量为重点,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在小清河全流域探索陆海统筹环境管理新模式,力求通过入海河流这个载体,突破沿海城市保护海洋的区域界限,落实上游各级政府保护海洋环境责任,建立健全从山顶到海洋责任共担、合作共治、同频共振的全过程、全要素区域联动机制。《指导意见》计划用5年时间,在小清河流域5市18县(区),分3个阶段逐步加严小清河干线断面总氮浓度限值,干线5个国控考核断面2021年、2023年和2025年总氮浓度分阶段控制在8.5mg/L、8.0mg/L和7.0mg/L以下,实现逐年降低。同时,根据污染贡献量和经济技术可行性,提出5项重点任务,全面提高流域内总氮控制水平。

  一是加严流域内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总氮排放要求。分2023年和2025年两个时间节点,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涉氮直排企业总氮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12mg/L和10mg/L以下。二是积极控制城市面源污染。结合“两清零一提标”要求,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实现整县域合流制管网清零。三是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四是进一步提升生态减氮能力。推进人工湿地建设,实施总氮二次削减,将人工湿地出水回用于小清河沿线景观及生态用水。五是推进“减氮降碳”协同治理。参照青岛市啤酒生产废水资源化利用方式,鼓励在责任明晰的基础上,以食品加工等废水可生化性较好的行业为重点,实施约定纳管限值,实现减氮与降碳协同增效。

  下一步,按照国家《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总体部署,山东省在开展小清河流域陆海协同共治试点的同时,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尽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模式方法,逐步在其他入海河流所在区域开展陆海协同共治工作,加强沿海地区固定源及面源总氮排放管控,逐步降低入海河流总氮浓度,积极推动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mykhb/202111/t20211117_3775682.html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化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化工调查网 huagong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2780号-88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