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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淄川生态环境分局点对点帮扶企业

时间:2021-11-18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蒋光明 翟纯香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新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化工)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行政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分局窗口送来一面锦旗,并对窗口工作人员专业、高效的服务表示感谢。

  此前,新科化工想要进行技术改造,来窗口咨询办理环保手续。淄川生态环境分局窗口人员了解到这是一家减水剂生产企业后,回复企业:“企业属于化工行业,不在化工园区,不能再建设除环保提升改造外的一切新、改、扩建项目。” “为什么别人可以办我不能办?” 企业负责人当即产生了疑惑。

  为帮助企业解答疑问,窗口负责人刘波来到企业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企业技术改造事项。原来,企业是想进行环保治理提升,并对生产工艺自动化进行技改。

  “根据现行要求,环保治理提升可自主备案,生产工艺自动化在不是重大变动的前提下,可免于环评审批。”刘波详细翻阅了化工行业有关政策后,这样回复企业。

  随后,企业立即召集相关行业专家和环保专家,进行了生产工艺自动化技改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技术论证。此外,新科化工的环保治理提升项目也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了自主备案。至此,该项目技术改造环保手续顺利通过。

  据了解,近年来,淄川生态环境分局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建设项目审查会议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制度等,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高效运行。

  今年以来,淄川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已办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报告表65件,有力保障了企业项目的顺利推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hbsdxw/202111/t20211110_3769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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