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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时间:2021-11-1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11月16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一是要求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解读《总体预案》,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研究《总体应急预案》,准确理解和把握其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并通过自治区政府、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开展解读工作;二是强力推进各类预案编修工作。通过认真梳理本部门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按照应急厅内部预案管理办法,明确需制修订7部专项应急预案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健全预案体系,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能力;三是做好应急演练与评估工作,针对已印发实施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评估工作,不断检验和完善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原文链接:http://yjglt.nmg.gov.cn/yjt_index/yjt_ywdt/yjxw/202111/t20211117_1953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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