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四项措施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时间:2021-11-18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亳州市共遭受3次强降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各县区出现不同程度的灾情,给全市人民群众财产带来较大的损失,部分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四项举措,切实抓好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和冬春救助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为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冬春救助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要求各县区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
二是摸清救助底数。为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市应急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作用,深入村组和受灾群众家中,对困难群众生活需求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出冬令春荒期间困难群众的底数,全面掌握需救济人口数、需救济口粮数、衣被数,并按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户。据摸排统计,全市冬春期间共需救助人口302450人。其中需口粮救助254972人,需衣被救助52039人。
三是规范救助程序。要求各县区要加强救助工作的业务培训,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强化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杜绝优亲厚友和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发放手续,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四是抓好倒房重建。为积极推进和落实因灾倒损群众住房重建工作,我市建立了市县(区)两级联动机制,明确一周一报告、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等工作制度,确定了倒损群众住房重建的对象、补助标准、目标任务等。市减灾委通过经常性督查、调度,掌握重建进度和质量,推进工期按时完成。据了解,全市共有需重建倒房3户8间,需维修加固72户133间,已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建立了重建台账,重建工作已顺利完成。
原文链接:http://yjt.ah.gov.cn/xwdt/sxkx/146207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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