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实录丨山东发布2021年1月至10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时间:2021-11-27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021年11月16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监测处、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负责同志介绍2021年1月至10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副主任薛梅主持。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副主任薛梅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今天,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负责同志介绍2021年1月至10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谢海燕介绍1-10月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相关情况。
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谢海燕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下面,我介绍一下2021年1月至10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相关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1月至10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6,同比改善9.2%;优良天数比例为70.7%,同比改善0.2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36、66、10、26、171微克/立方米和1.2毫克/立方米,其中,PM2.5、PM10、SO2、NO2、O3、CO同比改善,改善幅度分别为14.3%、10.8%、9.1%、7.1%、4.5%、7.7%。
16市中,威海、烟台、青岛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淄博、菏泽、聊城等3市较差(倒数第1至倒数第3);潍坊、枣庄、德州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
全省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中,威海市荣成市、文登区、火炬高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翠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乳山市,烟台市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莱山区、栖霞市相对较好;淄博市临淄区、张店区、淄川区,济南市天桥区,聊城市莘县,济南市平阴县,东营市广饶县,淄博市桓台县,聊城市茌平区、临清市相对较差(倒数第1至倒数第1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1月至10月,全省153个国控考核断面中,优良断面103个,占比为67.3%,同比改善5.2个百分点。9市优良断面比例同比改善。改善比例从大到小依次是德州、淄博、青岛、聊城、济南、潍坊、日照、滨州、烟台,6市优良断面比例同比持平,济宁市同比下降。
全省国控考核断面中,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改善1.3个百分点。全省106个省控考核地表水断面中,优良断面40个,占比37.7%。
16市中,淄博、济南、威海等3市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滨州、菏泽、泰安等3市较差(倒数第1至倒数第3);东营、滨州、潍坊等3市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
全省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水环境质量中,东营市垦利区,济南市南部山区,烟台市牟平区,临沂市蒙阴县,淄博市沂源县,潍坊市昌邑市,济南市钢城区,烟台市莱州市、栖霞市,威海市乳山市相对较好;淄博市临淄区,菏泽市郓城县、成武县,东营市广饶县,泰安市泰山区,东营市东营区,滨州市阳信县,临沂市罗庄区,菏泽市牡丹区,临沂市莒南县相对较差(倒数第1至倒数第10)。
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副主任薛梅
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名称。
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请问在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今年省生态环境厅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张璐
移动源污染管控是“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厅在移动源监管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及一致性核查。截至10月底,对81家生产企业开展了核查,覆盖249个车(机)型;对22个经销商开展了核查,覆盖全省主要品牌。总核查数量较去年增加约60%。
二是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查整治。组织16市对全省138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了全覆盖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同时,进一步优化机动车检验流程,在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推行“交钥匙”服务工作,为广大车主提供便捷的检验服务,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在用柴油车污染管控。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路检路查,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等车辆集中停放地和物流货运、工矿企业等重点用车单位,开展排气监督抽测。今年1—10月,累计抽检柴油车18.5万辆(次)、合格率达93%以上,对不合格车辆及时督促车主维修。充分发挥车载排放远程监控系统作用,对17.2万辆重型柴油车实现了远程监控,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四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继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截至10月底,全省已摸排非道路移动机械52.4万台,编码登记49.9万台,监督检查录入系统9.5万台,数量稳居全国首位。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油品、机械、场地”系统治理模式。下一步,将通过全链条监管机械用油品质量、开展销售端编码登记、安装精准定位监控设备、建立完善进出场登记制度、推进老旧机械报废更新等方式,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全方位监管,消除冒黑烟现象。
大众日报记者
重污染天气应急是每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能否介绍一下今年我们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有哪些新的举措吗?
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张璐
秋冬季是重污染过程的多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污染扩散条件转差的时候,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污染减排措施,是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有效手段。今年秋冬季,我省在延续以往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化管理、企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等措施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组织各市生态环境局,选取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安装了污染治理设施用电量监控电表,对企业的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分表计电,更加客观、精准的掌握企业生产负荷变化情况和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将通过对涉气企业用电量的实时监控,分析企业应急响应前后用电量变化,准确判断企业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为重污染应急管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实现对企业的智能、精准管控,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做到真应急、真减排。
齐鲁晚报记者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在碧水攻坚战中,专门提出了强化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请问我省在陆海统筹协同治理方面有什么探索?下步有什么考虑?
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刘婷
从近几年海水水质监测结果看,我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情况较好,但渤海海域水质相对较差,特别莱州湾是制约我省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的关键区域。分析原因,入海河流的总氮输入是造成莱州湾海域无机氮超标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小清河总氮浓度一直较高,直接导致了莱州湾底部海域长期处于劣四类水质标准。为此,2020年我们组织开展了“小清河流域总氮排放量调查与控制项目”,对小清河流域的23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5300多家畜禽养殖场、6600多个社区村居、143万亩种植的总氮排放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同时,结合小清河入海口水动力模拟和历史监测数据,对干流断面总氮浓度进行了趋势分析。依据项目研究成果,今年10月份,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小清河流域开展陆海协同共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以改善我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控制陆源总氮入海量为重点,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在小清河全流域探索陆海统筹环境管理新模式,力求通过入海河流这个载体,突破沿海城市保护海洋的区域界限,落实上游各级政府保护海洋环境责任,建立健全从山顶到海洋责任共担、合作共治、同频共振的全过程、全要素区域联动机制。
《指导意见》计划用5年时间,在小清河流域5市18县(区),分3个阶段逐步加严小清河干线断面总氮浓度限值,干线5个国控考核断面2021年、2023年和2025年总氮浓度分阶段控制在8.5mg/L、8.0mg/L和7.0mg/L以下,实现逐年降低。同时,根据污染贡献量和经济技术可行性,提出5项重点任务,全面提高流域内总氮控制水平。一是加严流域内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总氮排放要求。分2023年和2025年两个时间节点,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涉氮直排企业总氮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12mg/L和10mg/L以下。二是积极控制城市面源污染。结合“两清零一提标”要求,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实现整县域合流制管网清零。三是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四是进一步提升生态减氮能力。推进人工湿地建设,实施总氮二次削减,将人工湿地出水回用于小清河沿线景观及生态用水。五是推进“减氮降碳”协同治理。参照青岛市啤酒生产废水资源化利用方式,鼓励在责任明晰的基础上,以食品加工等废水可生化性较好的行业为重点,实施约定纳管限值,实现减氮与降碳协同增效。
下一步,按照国家《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总体部署,我省在开展小清河流域陆海协同共治试点的同时,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尽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模式方法,逐步在其他入海河流所在区域开展陆海协同共治工作,加强沿海地区固定源及面源总氮排放管控,逐步降低入海河流总氮浓度,积极推动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
新黄河记者
今年7月份,省政府印发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今年的重点工作有哪些?进展情况如何?
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刘婷
为抓好《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落地实施,近期,我们又报请省政府同意,印发出台了《2021年度南四湖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计划》。该《工作计划》明确了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力度、严查严管排污口、坚决整治劣V类水和黑臭水体、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加强港口船舶污染物排放管理、开展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等11项年度重点任务,对应提炼确定城市及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垃圾或污泥处理与处置、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8大类241个项目工程,涉及总投资约99亿元。
《工作计划》印发实施以来,流域4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切实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截至目前,241项年度重点项目已完成投资近60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南四湖流域36个国控断面中,优良水体(Ⅲ类及以上)数量为32个,占比达到88.9%;流域内已整治入河排污口11007个,改造完成雨污分流管网181公里,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76处,698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4848个规模化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现有的1.4万余个养殖专业户设施配建率已达到80%以上,5129艘400总吨以上船舶和59个港口已加装自动监控装置,基本建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链条式管理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流域4市和省直各单位的沟通联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工作计划》中的各项任务,并同步谋划好2022年度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中国环境报记者
感觉今天济南的空气质量不是很好,能否介绍一下目前济南和全省的空气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张璐
从14号开始,我省正在经历一轮不利扩散气象过程,受风力减弱、湿度增大的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加之随着采暖季到来本地污染排放持续增加,未来几天我省内陆地区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少数内陆城市可能达到重度污染。此次不利扩散气象过程将会持续到20号,21号前后受降水和较强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将逐步转好。
今天我省大部地区有雾或轻雾,能见度较低,进一步影响了我们的感官体验。从监测数据上看,今天11时,济南PM2.5小时浓度达到近期的高峰,为116微克/立方米。从15日12时至16日12时,济南PM2.5平均浓度为96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75微克/立方米)0.28倍;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接近国家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由此可见,我省的污染物排放量依然大大超过了环境容量,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下,聚焦秋冬季PM2.5污染,加大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严肃查处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副主任薛梅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可以联系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联系电话:66226127。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ztbd/xwfbh/202111/t20211117_3775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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