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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0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区)应急局,厅机关各业务处室: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29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证照分离”实施方案的通知》(矿山〔2021〕127号)精神,确保我区应急管理系统顺利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主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区应急管理系统涉企经营许可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改革事项

  此次“证照分离”改革涉及我区应急管理系统的事项共有13项,其中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10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广西自贸试验区版)1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证照分离”实施方案的通知》2项(详见附件)。

  二、改革方式

  “证照分离”改革涉及我区应急管理系统13个事项中,改革方式为优化审批服务事项12项,告知承诺事项1项(详见附件)。

  三、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改革措施:推行网上办理,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二)告知承诺事项改革措施:制作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此次“证照分离”改革涉及我区应急管理部门的告知承诺事项只有1项: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许可。主要在广西自贸区各片区实施。南宁、钦州、崇左自贸片区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改革措施要求修改完善以下事项:

  1.修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要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包括新申请、延期、变更所涉及的材料。

  2.修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必须低于改革措施压减的时间,具体压减多少,由各单位根据当地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自行设定。

  3.修改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并向社会公布。

  (二)落实优化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持续创新实施“一窗受理”、“一表申请”,持续推进“全区通办”、“跨省通办”等异地办理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办理时限。

  (三)归集电子证照。各单位要持续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电子证照存量和增量的归集工作,及时将行政许可事项电子证照信息归集到广西应急管理行政审批系统(广西应急管理电子证照分库),由自治区应急厅统一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至广西数字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改革涉及的所有经营许可事项,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设区的市、县(区),由行政审批局负责核查以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为核心的事前审查,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未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市、县(区),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承担事项的事前审查发证及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广西自贸区各片区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委托或授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实施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桂应急发〔2020〕100号)中的要求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守牢安全底线。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

  各地各单位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人:冯忠明,电话0771-5659170)。

   

  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广西版)

  2.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改革清单(2021年广西自贸试验区版)

  3.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事项改革清单等附件.docx

  

  


原文链接:http://yjglt.gxzf.gov.cn/gwgg/t108602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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