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1-12-10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致各潜在供应商:
本站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质谱联用仪拟采购进口产品,已通过省政府采购系统随机抽取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现将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各潜在供应商如对专家论证意见有建议或意见的请在公示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送至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3日—12月9日(北京时间)。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绿岩新村76幢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先生0598-8236263
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1年12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112/t20211203_578732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修建围栏采购项目
最新信息
- 2025-08-07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
- 2025-08-06纵深推进规范执法与精准监...
- 2025-08-05齐齐哈尔召开生态环保重点...
- 2025-08-01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
- 2025-07-30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5...
- 2025-07-28李强出席2025世界人工...
- 2025-07-24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
- 2025-07-24宁夏通信管理局开展数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