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调查工作圆满收官
时间:2021-12-1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根据国务院普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和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1〕13号)以及自治区工作要求,昌吉州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系统调查工作,州普查办采取“3+3+3”模式,及时安排部署,各县市、各部门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应急管理系统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落实三个到位。州党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2020年12月以州政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昌吉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常务副州长为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州直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到位;州普查办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细化行业部门职责,确保普查工作内容明确到位;7个县市、8个行业牵头部门和34个责任单位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普查联络员,确保普查工作责任到位。
二是狠抓三个培训。为更好地指导相关单位开展调查工作,州普查办前期组织专业人员对部门、县市和乡镇分三个层面全覆盖开展普查工作规程、普查系统使用、数据等内容培训。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派出技术人员对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开展上门服务,通过视频、钉钉等方式,与州直部门、县市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调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三个明确。州普查办明确建立调查阶段“周通报制度”,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县市由普查办常务副主任进行谈话,全面了解掌握全州普查进展情况;明确州普查办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职责,强化人员保障,州普查办抽调气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普查工作专班,加强对各行业部门风险普查工作的服务指导。截至目前,共召开联络会商8次;明确州普查办工作人员与配合部门、县市点对点衔接制度,每周召开联络员会商,分析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定期通过视频调度督促县市加快普查工作进度。
原文链接:http://yjgl.xinjiang.gov.cn/xjsafety/gdxx/202112/6a35ed77dc2b4bc997489acec8bc68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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