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建立健全合用场所、自建房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时间:2022-01-07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为切实加强合用场所、自建房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动态监管,颍州区落实监管重心下移,推行动态监管,强化群众监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自行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包保责任。颍州区各地建立合用场所、自建房“一户一档”,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落实消防安全包保责任。做到一个场所对应一个村两委成员及一个乡镇街道干部包保责任人。包保责任人督促包保场所按照安全隐患整治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排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日志。
二是严格落实“十个一律”措施。一律配备灭火器并学会使用(每50平方米配备一只不低于4公斤灭火器)一律配备软梯(绳)或设置室外逃生楼梯;一律配备感烟探测器;一律配备应急照明灯和手电筒;一律拆除影响逃生窗外广告牌;一律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濱练、接受一次教育培训;住宿楼层外窗防盗网一律打开;经营区与居住区一律设置防火分膈;电气线路一律穿阻燃管保护;电动车一律不得进入店铺内。
三是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利用村级应急广播、流动宣传车小广播、小喇叭、张贴宣传彩页、微信、抖音等多种途径,宣传合用场所、自建房消防安全危害和自救方法。消防救援机构、乡镇街道应急站每半年组织沿街商铺经营人员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掌握一些消防物品功能和使方法,增强逃生自救能力。
四是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开展互查督查机制。各乡镇街道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村级间网格互查,随机确定抽查对象查看合用场所、自建房消防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区安委办和消委办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召开专项工作调度会,研判工作形势,通报工作进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原文链接:http://yjt.ah.gov.cn/xwdt/sxkx/146385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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