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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液氨贮存使用单位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

时间:2022-02-09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为规范和指导液氨贮存使用单位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护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北京市会同天津市、河北省共同制定并发布了《液氨贮存使用单位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DB11/T 3027-2022),标准于2022年1月14日发布,并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是国内首个针对液氨贮存使用单位环境风险防控的技术规范,也是生态环境领域第二项京津冀区域统一地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京津冀地区液氨贮存使用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技术要求,适用于液氨贮存使用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通过该标准的实施,引导液氨贮存使用单位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进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液氨贮存使用单位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DB11/T 3027-2022)


原文链接: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jczf/2120224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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