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举报“奖” 违法“罚”
时间:2022-02-09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日,因举报协助生态环境部门查获一规模养猪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一位市民从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领取到了500元奖励金,这也是自《吉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出台实施以来,全市发放的首笔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金。
今年1月,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蛟河市天岗镇一规模养猪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经调查,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属实,决定对其进行立案处罚,此案现已办结。
兑现承诺,实施有奖举报。根据《吉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奖励情形,该市民举报的线索与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处罚事项一致。1月12日,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规定向举报人兑现了500元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金。
发放奖励金,既是兑现承诺,更是希望以此鼓励更多的市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主动参与到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动中,保障自身的环境权益,保护家园的绿水青山。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201/t20220128_8389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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