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化工调查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人为干扰生态环境监测 站点主要情形的公告--环境监测

时间:2022-02-09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关于公布人为干扰生态环境监测

  站点主要情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严格防范人为干扰生态环境监测,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现将人为干扰生态环境监测站点主要情形公告如下:

  1.非运维人员违规进入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监测点位站房及采样区域(站房设置栅栏的,采样区域以栅栏为界;未设置栅栏的,采样区域以距离采样器20米为界)的;

  2.以雾炮车、洒水车等装置或其他方式喷淋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及周边20米范围的;

  3.在地表水环境监测站点采水口上游 1500 米、下游500米或湖库站点半径 500 米范围内,设置人工喷泉、爆气或投放生物、化学药剂的;

  4.未经负责站点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地表水环境监测站点采水口上游 1500 米、下游500米或湖库站点半径 500 米范围内,进行河道整治、采砂、清淤等施工作业的;

  5.针对地表水环境监测站点进行截流改道,或以筑坝、开沟、引渠等方式改变河道走向或故意绕开监测站点的。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hnsthb.hainan.gov.cn/xxgk/0200/0202/hjywgl/hjjc1/202201/t20220120_313171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化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化工调查网 huagong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2780号-88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